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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須知
住院辦理流程
溫馨提示:
1、轉院患者,辦理住院手續時請提供外院轉院單原件。
2、社保卡在外院結算或未攜帶的患者,辦理住院手續時請先提交社保卡復印件,后續請及時將社保卡交到住院處,期間請不要持卡發生任何費用(如掛號、開藥等)和任何操作(如辦理特病、辦理退休或險種變更等)。請您務必在我院住院期間(不含出院當天)將社保卡送到住院處,否則本次住院費用將按自費結算,需在結算后到單位或街道社保所進行手工報銷。
3、異地醫保患者,請提前與參保地省市社保中心咨詢進行社保卡備案處理,入院當天持社保卡辦理入院。
4、工傷患者、低保患者,請攜帶工傷證和低保證原件和復印件辦理入院。
5、生育患者,請攜帶北京市生育登記服務單或北京市流動人口生育登記服務單辦理入院。
6、計劃生育患者,請按照醫生通知攜帶相應證件(社保卡、結婚證)的原件、復印件辦理入院。
7、請住院患者保管好預交金收據及收據背面裝訂的刷卡單,辦理出院、退款時需出示。
8、因各種原因在入院當日退院的患者,請持有醫生備注“此患者未入院全額退款”字樣和簽字蓋章的住院證、預交金收據及繳納預交金的銀行卡,于當日17:00之前到住院處辦理退院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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