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道
學齡前兒童 聽力保健這樣做(2023.06.13 健康報)
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友誼醫院耳鼻咽喉頭頸外科 劉玉和
聽力是每個孩子和世界溝通的第一扇窗。在母親的子宮里,聽力器官隨著胎兒的成長逐漸發育成熟。在母親懷孕25~27周時,胎兒就可以聽見母親的心跳和說話聲。然而,由于遺傳因素以及各種有害因素對孕期的影響,并不是所有的孩子出生時都能擁有健康的聽力,部分孩子甚至從出生開始就陷入無聲世界。兒童聽力障礙的預防始于父母婚前。兒童的聽力保健始于寶寶離開母體的那一刻。
低齡兒童的聽力障礙會嚴重干擾其語言的發育和經驗的習得,對個人和社會具有廣泛而深遠的不良影響,因此歷來是國家聽力保健相關政策制定的重點內容。尤其對于聽力障礙高風險的新生兒,如早產兒的聽力保健需要密切跟蹤觀察。此外,低齡兒童相關的耳部常見高發病,是可預防、可治療聽力障礙的重要內容。有效防治不僅能減少兒童聽障人群的比例,還能減少成年后聽力相關疾病以及聽力障礙的發生比例。
新生兒
新生兒聽力篩查結合耳聾基因篩查是針對新生兒聽力損失早期診斷、早期干預、康復教育和預防耳聾的重要手段。新生兒聽力篩查項目包括新生兒聽力初篩、復篩、診斷、干預、康復以及教育等。熟悉新生兒聽力篩查流程是至關重要的。千萬不要因為錯過聽力篩查,影響孩子治療的最佳時機,產生嚴重影響。
根據規定,所有新生兒都應該接受聽力篩查。無論在醫院順產、非順產或在家里出生的新生兒,都要在出生后1個月內在相關聽力篩查中心進行篩查。所有未通過篩查者,要在3個月內接受相應聽力學及其他醫學評估,以明確診斷。確診為永久性聽力損失者,要在6個月內接受干預。這也是新生兒聽力篩查的1-3-6月原則(1個月內完成篩查,3個月內確診,6個月內干預)。新生兒聽力篩查的原則是為了早期識別和干預,避免錯過語言發育的黃金期。
早產兒
早產兒是指出生時胎齡<37周的新生兒,其中出生體重<1500克者為極低出生體重兒,出生體重<1000克為超低出生體重兒。
早產兒整體發育水平落后,中樞和聽覺系統發育相應遲緩。其中,出生體重較低(<1500克)為新生兒聽力損失的獨立高危因素。早產兒易發生多種并發癥,如缺氧、黃疸、酸中毒、低碳酸血癥、感染等,需機械通氣、長時間在新生兒重癥監護病房(NICU)監護治療,這些因素都可導致其聽力障礙。
早產兒聽力篩查有其特殊性:
1.重視自動性聽力腦干誘發電位檢查(AABR篩查)。在NICU中的早產兒,其聽神經譜系障礙的發病率相對正常母嬰同室新生兒高,傳統耳聲發射技術僅檢測耳蝸功能無法檢測聽神經功能。同時,早產兒或個別新生兒早期外耳道壁發育不完善,外耳道軟、扁,易塌陷,耳聲發射檢查不易通過。
2.篩查時間盡量選擇在早產兒出院前幾天進行測試,避免住院期間相關疾病(如呼吸道疾病)對聽力結果的干擾。
3.降低環境噪聲,NICU設施較多,機械噪聲較大,盡量將環境噪聲控制在40分貝以內;AABR篩查應遠離大型電磁設備或理療設備附近環境。
4.早產兒神經系統在出生后仍不斷發育完善,聽力篩查未通過、經診斷存在感音神經性聾,在干預后必須密切隨訪,以避免干預過度。
5.增加聽力復查的頻率。建議孩子在3歲之前,每6個月接受一次聽力學監測,警惕遲發性聽力損失。
學齡前兒童
學齡前兒童從1歲開始進入社區內的兒保系統,聽力檢查是其健康查體的重要內容之一。6、12、24和36月齡為聽力篩查的重點時間。聽力保健檢查內容包括耳外觀檢查以及聽力篩查,通過聽覺行為觀察或者借助便攜式聽覺評估儀與篩查型耳聲發射儀可以進行聽力篩查。若結果異常,應及時到耳鼻喉科明確診斷和干預治療。
3歲以內為兒童語言發育的黃金期。家長可以根據聽覺行為觀察法初步判斷孩子的聽力情況。孩子如果出現以下情況,需要去專科醫院就診,接受進一步檢查,以排除聽力障礙:
★6月齡的兒童不會尋找聲源。
★12月齡的兒童對近旁的呼喚無反應或不能發單字詞音。
★24月齡的兒童不能按照成人的指令完成相關動作。
★36月齡的兒童吐字不清或不會說話,總要求別人重復講話,經常用手勢表示主觀愿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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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八點 做好兒童聽力保健
1.保持正確的喂奶姿勢,防止孩子嗆奶。
2.不要自行給孩子清潔外耳道,避免損傷。
3.兒童洗澡或游泳時防止嗆水,感冒時勿游泳。
4.遠離強聲或持續的噪聲環境。避免孩子受到過強的娛樂噪聲刺激。
5.對低齡兒童進行相關安全教育,避免在外耳道內塞入異物。
6.患腮腺炎、腦膜炎等疾病后,應當注意孩子聽力是否有變化。
7.關注低齡兒童耳周皮膚是否健康,耳道內是否有異常分泌物,是否有拍打或抓撓耳部的動作等。
8.關注學齡前兒童對聲音反應的敏感性,若反應遲鈍及時就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