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教育
首都醫科大學第二臨床醫學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申請-考核”制招生工作辦法
一、報考條件
1.申請者須符合《首都醫科大學2025年博士研究生“申請-考核”制招生簡章(含招生專業目錄)》的申請條件。
2.申請者英語水平要求:
(1)申請者英語水平應達到以下條件之一:
①TOEFL≥90分(IBT);
②新GRE≥305分;
③WSK(PETS 5)考試合格;
④大學英語六級CET6≥425分;
⑤國家英語專業四級(TEM-4)考試合格;
⑥IELTS(A類)≥6.0;
⑦在官方語言為英語的國家或地區參加過英文授課學位項目學習并獲得學位;
大學英語六級成績7年內(2017年1月1日之后)有效,其余英語成績5年內(2019年1月1日之后)有效。
無上述英語成績者可以參加在首都醫科大學報名的國家醫學考試中心組織的“醫學博士外語統一考試”(2025年3月考試,具體報名時間另行通知)。持此項英語成績的考生只可申請參加我校 2025年補充批次的招生考核。請考生注意:此項考試必須在我校參加報名。在外校報名考試獲得的成績將不予認可。
3.申請者專業基礎扎實,對科學研究興趣濃厚,有較強的科研能力和創新意識,已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
4.申請者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身心健康。
5.定向就業僅限人事檔案關系在首醫系統內者報考,且只可報考學術學位。
二、提交材料要求
1.申請材料: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網上報名,網上報名成功后攜帶以下申請材料的紙質版原件至所報考學院審核(待網上報名截止后,學院以網上報名截止后形成的報名名單為準,電話或郵件通知具體審核時間、地點):
(1)《博士研究生報名登記表》;
(2)本人有效身份證;
(3)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或碩士學位證書,應屆生提供在讀證明(按照學校統一格式,能夠體現學術學位/專業學位(含規培專業信息),須由研究生學籍管理部門蓋章);
在境外高校獲得學位的考生,還需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位認證報告。
國(境)外院校在讀即將獲得碩士學位者,報名時須提供就讀院校出具的學籍和成績證明(寫明預計獲碩士學位時間)。
(4)本科及碩士階段成績單各一份(須加蓋所在學校學習成績管理部門公章);
(5)符合報考要求的英語水平成績單;
(6)碩士學位論文(應屆生提供碩士學位論文初稿或摘要及研究進展);
(7)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公開發表的學術性論文、專著、專利、科技成果獎等);
(8)其他可以證明考生科研能力和綜合水平的證明材料;
(9)申請學科專業領域內兩位教授(或相當職稱)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專家的書面推薦意見(按統一格式,由專家親自密封并在封口騎縫處簽名);
(10)攻讀博士學位的研究計劃書;
(11)申請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專業學位博士研究生的非應屆碩士研究生,還需提供《醫師資格證書》和《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應屆生需提供《醫師資格證書》和在讀證明,入學報到時需提供《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原件進行復審;
(12)自薦信(格式不限):包括簡歷(單獨一頁)、為何報考相關學院及專業、未來學習計劃等;
(13)思想政治情況表;
(14)報考定向就業者需提供單位人事部門同意報考全日制定向就業博士研究生的證明材料。
2. 公布學院博士研究生“申請-考核”制招生工作辦法的網址:http://www.saltnyc.com/Html/News/Main/852.html
三、材料審核辦法
學院根據申請者所提交的材料,對其報考資格進行審核,通過資格審核者進入綜合考核。(★逾期未交、材料不完整者視為放棄報考)。
資格審核包括:
1. 思想政治表現: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正確的政治方向,熱愛祖國,身體健康,愿意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按提交材料要求提交完整、無缺失的材料。
3. 碩士學歷、學位證書;應屆碩士生提供在讀證明原件(須由研究生學籍管理部門蓋章);境外高校獲得碩士學位者,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位認證報告; 國(境)外院校在讀即將獲得碩士學位者,提供就讀院校出具的學籍和成績證明(寫明預計獲碩士學位時間)。
4.外語水平考試成績達到報考條件。
5. 報考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專業學位博士研究生的碩士生須提供《醫師資格證書》和《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應屆生提供《醫師資格證書》和在讀證明。
6.報考定向就業者,必須為人事檔案關系在首醫系統內者,且需提供單位人事部門同意報考全日制定向就業博士研究生的證明材料。
四、綜合考核辦法
根據學科特點和培養要求,通過筆試、面試的形式,考核考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的能力、本學科前沿知識及是否具備博士研究生培養的潛能和綜合素質,同時考查考生的道德品質、遵紀守法、科學精神、學術道德、專業倫理、誠實守信等方面的情況。
(一)綜合考核內容與形式
1.筆試考核(滿分100分)
考核時間: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形式:筆試,閉卷,線下,不少于1.5小時。
內容:①專業基本知識:根據各三級學科確定考試范圍,主要考核考生基礎理論、專業知識掌握程度;②專業外語;③專業應用能力:主要考核考生的專業文獻應用能力和科研思維能力,采取撰寫文獻綜述、按指定要求撰寫科研設計等方式。
★合格線:60分。合格者方可進入下一考核環節。
參加筆試須攜帶身份證、學生證(應屆生)原件,不得攜帶任何與考試有關的材料和電子設備進入考場,遵守考場規則。
2.面試考核(滿分100分)
根據筆試成績及材料審核情況,按1:2至1:5的比例擇優確定進入面試考核的人員名單。
考核時間: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形式:由考核專家組通過面試答辯方式對考生逐一考核(線下)。考核專家組一般由5位博士生導師或相當職稱的專家組成,其中本領域專家不少于3名。每名考生考核時間不少于20分鐘。報考同一導師的考生由同一面試答辯專家小組進行考核。
是否需要PPT匯報以報考各學科專業要求為準。
內容:專業知識水平與應用能力,英語,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質,創新能力和綜合素質。
★合格線:60分。合格者方具有擬錄取資格。
(二)綜合考核總成績(滿分200分,120 分為合格)
綜合考核總成績(擬錄取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
筆試成績:滿分 100 分,60 分合格
面試成績:滿分 100 分,60 分合格
各單項考核成績、綜合考核總成績都合格者方具有擬錄取資格。
擬錄取的考生需攜帶以下材料紙質版原件進行復審:
(1)有效身份證件及復印件一份;
(2)《博士研究生報名登記表》(網報后 A4 紙雙面打印、簽名);
(3)碩士學歷、學位證書及復印件; 應屆碩士生提供在讀證明原件(須由研究生學籍管理部門蓋章) 及復印件; 境外高校獲得碩士學位者,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位認證報告原件及復印件;國(境)外院校在讀即將獲得碩士學位者,提供就讀院校出具的學籍和成績證明(寫明預計獲碩士學位時間);
(4)英語成績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思想政治情況表》原件
(6)申請學科專業領域內兩位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的書面推薦意見(按統一格式,密封后提交);
(7)報考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專業學位博士研究生的碩士生須提供《醫師資格證書》 和《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生提供《醫師資格證書》 和在讀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
(8)報考定向就業者需提供單位人事部門同意報考全日制定向就業博士研究生的證明材料。
五、擬錄取
1.學院按照“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進行錄取工作,報考同一導師的、相同學位類型的考生按復試總成績排序確定擬錄取名單。
2.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審議確定擬錄取名單,在本學院網站公示,公示時間5個工作日。考生對公示情況有異議可向學院或研究生院提出申訴。
3.公示結束后,學院將擬錄取名單和考核相關表格及材料上報研究生院,經研究生院審核通過后,在學校研究生招生網上統一公示擬錄取博士生名單,并經體檢、政審、調檔等流程后,向擬錄取新生發錄取通知書。
六、監督保障機制
1.本學院實施細則,經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批準,提交研究生院審批。
2.學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監察小組,對“申請-考核”制招生選拔進行全過程監察督導。對于招生過程中出現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的人員,一經查實將按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對于弄虛作假、違反考試紀律的考生,一經查實將上報學校,永久取消其報考首都醫科大學博士研究生資格,已被錄取者將被取消入學資格。
3.凡對錄取結果持有異議的考生,可在公示期間進行申訴。申訴人向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提交書面申訴書及有關證明材料,學院將在5個工作日內處理并將復議結果告知申訴人;如對院級處理結果不服,在院級處理結果下達后5個工作日內向學校研究生院進行申訴。
監督電話:
學院:010-63138485,學校:010-83911095
七、咨詢方式
電話:010- 63138022 (工作日9:00—11:00,14:00—16:00)
咨詢郵箱:2868611193@qq.com
首都醫科大學第二臨床醫學院 教育處
2024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