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北京市臨床醫學研究所2023年財政預算信息公開
目 錄
第一部分 2023年度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一、單位情況說明
二、收入預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五、其他情況說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單位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項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購預算明細表
六、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一、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十三、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第一部分 2023年度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一、單位情況說明
(一)本單位性質、職責等情況
北京市臨床醫學研究所單位性質為財政補助事業單位,預算級次為二級。北京市臨床醫學研究所統一社會信用代碼12110000400686275U。
主要職責:開展基礎醫學與臨床醫學研究、支持臨床科研任務,培養醫學科技人才,實現理論突破、新技術開發及成果轉化應用。研究內容包括對分子生物學與生化研究、病理生理研究、實驗病理研究、微循環研究、實驗動物、電鏡、基因診斷、病毒研究、藥理學研究、內科學研究、核醫學研究、外科學研究、臨床藥理學研究、中西醫結合研究、藝術醫學研究、肝病研究。
(二)機構設置情況
北京市臨床醫學研究所成立于1978年2月,位于北京市西城區永安路95號,下設創新研究部、實驗平臺部、臨床研究部等部室。無下屬單位。
(三)人員編制及實有情況
北京市臨床醫學研究行政編制0人,實有人數0人;事業編制120人,實有人數40人;其他人員0人。
二、收入預算情況說明
2023年度收入預算4,153.14萬元,比2022年年初預算數4579.56萬元減少426.42萬元,下降9.31%。主要原因是人員減少,相應經費降低;結轉結余金額減少。
(一)本年財政撥款收入2,950.77萬元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2,950.77萬元。
2.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00萬元。
3.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入0.00萬元。
(二)本年其他資金收入1,202.37萬元
4.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0萬元。
5.事業收入530.00萬元。
6.上級補助收入0.00萬元。
7.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00萬元。
8.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00萬元。
9.其他收入672.37萬元。
(三)上年結轉結余0.00萬元
10.上年結轉結余0.00萬元。
圖1:收入預算
三、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2023年支出預算4,153.14萬元,比2022年年初預算數4579.56萬元減少426.42萬元,下降9.31%。主要原因是人員減少,相應經費降低;結轉結余金額減少。
(一)基本支出?;局С鲱A算2,156.14萬元,占總支出預算51.92%,比2022年年初預算數3,332.56萬元減少1,176.42萬元,下降35.30%。
(二)項目支出。項目支出預算1,997.00萬元,比2022年年初預算數1247.00萬元增加750.00萬元,增長60.14%。其中:
1.事業單位經營支出0萬元。
2.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
3.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四、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3年無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
五、其他情況說明
(一)政府采購預算說明
2023年北京市臨床醫學研究所政府采購預算總額1336.8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1333.0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3.80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說明
2023年北京市臨床醫學研究所無政府購買服務預算。
(三)機關運行經費說明
我單位不在機關運行經費統計范圍之內。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說明
2023年北京市臨床醫學研究所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5個,占本單位本年預算項目5個的100%。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1997.00萬元,占本單位本年項目支出預算的100%。
(五)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3年無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3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七)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2年底,北京市臨床醫學研究所共有車輛0臺,共計0.00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0臺(套),共計0.00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17臺(套),共計2,883.61萬元。
六、名詞解釋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指本單位當年單位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維護費預算數。
政府采購: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范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單位預算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