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倫理委員會
關于擴大倫理審查結果互認范圍的通知
為進一步提高多中心臨床研究倫理審查效率,基于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印發北京市深化醫學倫理審查結果互認有關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和北京市醫院管理中心《關于印發市屬醫院倫理互認聯合體建設方案的通知》,我院擬擴大醫學倫理審查互認范圍,將原有北京市醫學倫理審查互認聯盟的63家醫療機構推廣至全國范圍的倫理審查互認。
一、北京市63家聯盟單位中具有主審資格的醫療機構作為組長單位,在組長單位已通過倫理審查的情況下,可以認可組長單位的倫理審查結果,原則上采用簡易審查方式進行審查。
二、北京市63家聯盟單位中不具有主審資格的醫療機構作為組長單位,或者京外其他醫療機構作為組長單位,如果組長單位符合以下條件,在組長單位已通過倫理審查的情況下,可以認可組長單位的審查結果,原則上采用簡易審查方式進行審查。
牽頭機構為三級甲等醫院,并且符合1-4的任意一點:
1.提交倫理審查時,牽頭機構在最新的中國醫院科技量值(STEM)排行榜的年度排名為全國100名(含100名);
2.提交倫理審查時,牽頭機構項目所屬學科在最新的中國醫院科技量值(STEM)排行榜的年度學科排名為全國20名(含20名);
3.牽頭機構為國家醫學中心或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
4.牽頭機構倫理審查體系通過中醫藥研究倫理審查體系(CAP)或發展倫理審查能力戰略行動(SIDCER)或美國人體研究保護項目認證協會(AAHRPP)認證;
三、對上述條件的補充說明:
1.STEM排行榜年度更新,以提交倫理申請時中國醫學科學院醫學信息研究所官網公布的最新排名信息為準(官網網址為:http://top100.imicams.ac.cn/result/hospital);
2.國家醫學中心和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以國家衛生健康委等部門公布的名單、牽頭機構醫院官網或公眾號等官方宣傳介紹鏈接作為證明,不含國家區域醫療中心或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分中心;
3.CAP、SIDCER、AAHRPP資格認證以認證證書、醫院官網或公眾號等官方宣傳介紹鏈接作為證明。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最終解釋權歸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友誼醫院生命倫理委員會所有。
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友誼醫院
生命倫理委員會
2024.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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